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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进高墙 齐心共建法治湖北——全省法律援助进监(所)试点活动签字仪式成功举办

         湖北日报讯(记者路祉昕)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近日,全省法律援助进监(所)试点活动签字仪式在襄阳市、沙洋县、荆州市、潜江市四地成功举行。签字仪式由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秘书长阮班梅主持,四地的监狱、戒毒所、司法局、律协等相关单位和负责同志参会。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蒋万彪,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副处长、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监事徐金霞,省监狱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吴海峰,省戒毒局办公室副主任韦建华等出席签字仪式并发表讲话。

        省法援基金会理事长蒋万彪同志介绍了在监狱、戒毒系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法律依据和实际情况,并针对如何做好法律援助进监(所)活动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坚定思想导向,用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指导;二是注重配合,打好组合拳,司法行政机关、监狱、戒毒系统、律师队伍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三是要注重探索,求真务实,走出一条符合监(所)工作实际的新路子。

        襄阳、沙洋、荆州、潜江四地的监狱领导代表均作表态发言。

        襄阳监狱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罗刚同志就做好法律援助进监狱工作提出,将站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角度,充分认识新时代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同时建立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办法。

        小江湖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王朝晖同志指出,此次试点活动对于维护监狱民警职工及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有重要意义,做好监狱法律援助试点工作需要统一思想,明确责任,整合资源,扩大宣传,密切协同。

        江北监狱党委委员、副政委黄源同志表示江北监狱将严格落实各项要求,规范制度,为法律援助工作站提供办公条件,并充分利用媒介做好宣传工作。

         广华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彭亮同志就新形势下法律援助进监(所)活动的必要性作出表态,广华监狱将积极配合试点活动的推进,结合实际健全机制,不断优化服务,深化监地协作,让法治的阳光照进高墙。

        开展监(所)法律援助服务试点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下一步,省监狱管理局将继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全面依法治国专章作出的新部署,在试点工作开展的过程中探索新路径,在法治湖北建设上谱写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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